1927年冬,中共滿洲臨時省委成立,翌年改為正式省委組織。1935年春,實際上被中共駐國際代表團所撤銷。1936年夏,滿洲省委留守人員聲明:“舊省委正式取消”。那么,正當東北抗日斗爭趨向高漲之際,滿洲省委為什么被撤銷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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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滿洲省委組織自建立時起,一直是在中共中央的直接領導之下工作的。1933年春,臨時中央政治局遷往中央蘇區(qū)后,滿洲省委即通過上海中央局與中央聯(lián)系。1934年秋,滿洲省委工作由中共駐國際代表團正式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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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中共代表團自九一八事變后經中共中央同意便已經在指導滿洲省委的工作。自中共代表團發(fā)現(xiàn)中央與代表團在東北的許多主要策略問題上時常不一致,因此,在接管東北工作之后,對滿洲省委便不予充分信任,即行派吳平到吉東直接整頓各縣黨的組織,幫助建立吉東特委,組建東北抗日同盟軍第四軍與東北反日聯(lián)合軍第五軍。同時,將滿洲省委書記馬良調至海參崴赤色職工國際太平洋秘書處工作。不久,上海中央局派遣在江蘇省委工作的楊光華到東北代理滿洲省委書記職務。上海中央局和江蘇省委在1934年春至同年10月曾連續(xù)遭受大破壞,主要負責人李竹聲被捕遇害,盛忠亮叛變,楊光華在江蘇省委的被破壞事件中又受有處分,遂引起中共代表團的懷疑。1935年春,代表團即將楊光華與滿洲省委主要負責人等調去蘇聯(lián)進行審查,并令將滿洲省委文件一律銷毀。由于楊光華未執(zhí)行銷毀全部文件的指令,將重要文件交給交通員帶往中共代表團,但交通員在途中又將文件箱丟失,代表團便更加懷疑楊光華具有“內奸”嫌疑。楊光華等在臨行前于1935年4月5日發(fā)出令各地黨組織獨立自主工作的通知,并令共青團省委書記一人作為省委代表留守。此后,代表團即通過吉東特委或用吉東特委、中央駐東北代表等名義向東北各地黨組織轉發(fā)指示。這時,中共滿洲省委組織實際上被撤銷了。在此期間,中共代表團還經過吉東特委轉告各地(包括北滿)黨組織說:“滿洲省委有奸細”,令各地黨組織與滿洲省委切斷聯(lián)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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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滿洲省委被撤銷后,東北一直沒有一個統(tǒng)一的領導機構,各地在對敵斗爭和執(zhí)行政策時遇到的許多問題和不同的認識都得不到及時解決,以致引起了不必要的混亂與誤解,甚至使一些同志無辜受到傷害,貽誤了抗日事業(yè)。這主要是王明、康生等人的主觀主義、宗派主義和肅反擴大化所造成的。